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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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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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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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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2 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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