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12月3日,执法人员对惠济区大河路天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专项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购进记录,药品储存是否按照存放;此次检查暂未发现违法问题。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意识,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12月3日,执法人员对惠济区大河路天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专项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购进记录,药品储存是否按照存放;此次检查暂未发现违法问题。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意识,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