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郑州市惠济区心心幼儿园采购的“粉条”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心心幼儿园采购的“粉条”,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所检项目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为336mg/kg,标准限量≤200mg/kg,该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样单编号:DC2041010016375433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惠济区心心幼儿园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立案调查,郑州市惠济区心心幼儿园共购进上述批次“粉条”10斤,抽检用量10斤,进货价格10元/斤,货值金额100元,违法所得0元。该单位采购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考虑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粉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心心幼儿园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心心幼儿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0〕1127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停止了不合格产品的购进。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