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郑州市惠济区广玉胡辣汤店销售的“油馍头”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广玉胡辣汤店销售的“油馍头”,经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为198mg/kg,标准限量≤100mg/kg,该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样单编号:XC19410186461640350)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广玉胡辣汤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立案调查,郑州市惠济区广玉胡辣汤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馍头”30斤,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总计180元,违法所得为180元。该店销售重金属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油馍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广玉胡辣汤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捌拾元整(180元);
2、罚款伍万元整(5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伍万零壹佰捌拾元整(5018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广玉胡辣汤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店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停止了不合格产品的制售。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