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郑州市惠济区文馨校园超市销售的“蜂蜜小蛋糕”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文馨校园超市销售的“蜂蜜小蛋糕”(批次2020-08-23),经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所检项目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实测值:0.627g/kg,标准指标:≤0.5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样单编号: DC2041010046394115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惠济区文馨校园超市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立案调查,郑州市惠济区文馨校园超市共购进上述批次“蜂蜜小蛋糕”12袋,300g±20g/袋,售出10袋,购进价格为3.5元/袋,销售价格为5元/袋,货值金额60元。该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蜂蜜小蛋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考虑该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蜂蜜小蛋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文馨校园超市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文馨校园超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0〕09219号,该超市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停止了不合格产品的销售。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