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6-04-15 2026-04-20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12批次餐(饮)具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州市惠济区黄河万佳幼儿园使用的“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黄河万佳幼儿园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5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637676ZX)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黄河万佳幼儿园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黄河万佳幼儿园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黄河万佳幼儿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7101402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二、郑州市惠济区晓庆餐饮店使用的“餐具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晓庆餐饮店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19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177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晓庆餐饮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晓庆餐饮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晓庆餐饮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6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三、郑州市惠济区鑫聚炒鸡烩面店使用的“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鑫聚炒鸡烩面店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1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191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鑫聚炒鸡烩面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鑫聚炒鸡烩面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鑫聚炒鸡烩面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2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四、郑州市惠济区一二三饭店使用的“杯子”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一二三饭店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1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杯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192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一二三饭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杯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一二三饭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杯子”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一二三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5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五、郑州市惠济区福状元民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福状元民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1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192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福状元民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福状元民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福状元民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8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六、郑州市惠济区泽铭快餐店使用的“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泽铭快餐店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2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197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泽铭快餐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泽铭快餐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泽铭快餐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1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七、郑州市惠济区燕航餐饮店使用的“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燕航餐饮店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2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199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燕航餐饮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燕航餐饮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燕航餐饮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9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八、郑州市惠济区乐小味餐饮店使用的“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乐小味餐饮店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6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203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乐小味餐饮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乐小味餐饮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乐小味餐饮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7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九、郑州市惠济区杨掌柜北郡餐饮店使用的“盘子”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杨掌柜北郡餐饮店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6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216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杨掌柜北郡餐饮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盘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杨掌柜北郡餐饮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盘子”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杨掌柜北郡餐饮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3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十、郑州市惠济区坎爷火锅店使用的“盘子”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坎爷火锅店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6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54221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坎爷火锅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盘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坎爷火锅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盘子”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坎爷火锅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1092404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十一、郑州市惠济区英才幼儿园使用的“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英才幼儿园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2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637439ZX)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英才幼儿园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英才幼儿园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英才幼儿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1016051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十二、郑州市惠济区誉峰启点幼儿园使用的“碗”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誉峰启点幼儿园在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2日的监督抽检中,使用的“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8463637402ZX)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誉峰启点幼儿园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该单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市惠济区誉峰启点幼儿园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碗”的行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誉峰启点幼儿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1015051号,该单位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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