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6-04-10 2026-04-20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郑州市惠济区红哲生炖牛肉胡辣汤馆制售的“油馍头”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红哲生炖牛肉胡辣汤馆制售的“油馍头”(制作日期:2025-09-22),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所检项目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实测值为215mg/kg,而标准指标为≤100mg/kg,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抽样单编号:DBJ25410100163740262)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红哲生炖牛肉胡辣汤馆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立案调查,郑州市惠济区红哲生炖牛肉胡辣汤馆自制当批次“油馍头”7斤,每斤以4.5元销售,且当批次的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31.5元,违法所得31.5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三)违法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叁拾壹元伍角(31.5元);

罚没款合计壹万零叁拾壹元伍角(10031.5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红哲生炖牛肉胡辣汤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3〕09244号,该店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停止了不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并严格按照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