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6-03-31 2026-04-03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郑州市惠济区星壹佳百货超市制售的“枣糕”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星壹佳百货超市制售的“枣糕”(加工日期:2025-04-08),经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所检项目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抽样单编号:GZJ25410000462330312)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次向郑州市惠济区星壹佳百货超市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立案调查,现场检查时未在当事人加工制作枣糕的场所内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类添加剂产品。当事人制售的枣糕标签上标注有打秤日期(即加工日期)以及保质日期,即保质期为3天,并标注有提示建议尽快使用。当事人出清商品检查表显示,面包类产品每天都会进行清理,并不会有剩余枣糕在第二天继续售卖。因此,当事人不存在直接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情况。

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制作枣糕的原料时查验了产品合格证明,并在2025年5月20日将剩余的该批次蜂蜜枣沙进行了送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为0.219g/kg,符合当时的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因此当事人不存在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情况。

但当事人被抽检的枣糕所使用的原材料中,山东欧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济莲香”蜂蜜枣沙是其2024年9月18日购进的,该产品生产日期在2024年8月份,配料中含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当事人在购进时并未留意配料表,不知道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重新规定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范围,且该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并未超过保质期,导致当事人2025年4月8日在制作枣糕时依旧使用了生产日期在2024年8月份的配料中含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山东欧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济莲香”蜂蜜枣沙,最终所制作出来的枣糕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批次不合格枣糕当事人一共制作了10斤,已全部售出,售价27.2元/kg,货值金额136元,违法所得136元。另,当事人对其2025年4月8日剩余的枣糕原材料以及新购进的枣糕原材料进行了送检,主动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及时中止违法行为,并将检验报告主动提供给执法人员。

综上,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当事人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决定对其作出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叁拾陆元整(136元);

2、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壹仟壹佰叁拾陆元整(113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现制现售食品原料使用、加工制作过程管控,确保现制现售食品的食品安全。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郑州市惠济区星壹佳百货超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郑惠市监责改〔2025〕07051301号,该店收到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进行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并按照要求加强员工食品专业能力培训。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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