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服务
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8号405房间(中共郑州市惠济区委党校院内)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冬季),8:30-12:00——14:30-18:00(夏季)
(一)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 年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二)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 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三)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四)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五)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六)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七)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 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四)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五)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 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七)充分利用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八)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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