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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3-03-13
2023-03-13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法医师行医的处罚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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