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惠济区辖区
行政许可事项
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300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规定: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请内容真实准确、予以批准条件
郑州市惠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窗口领取或直接选择邮寄
1个工作日
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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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申请
63639551
63502009
惠济区新城路政务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查询63639551或直接现场查询
无限制
  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2. 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新证)

  4.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申请

1、提交方式:现场

窗口地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卫健委窗口(新城路)。

2、提交时间(现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卫健委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查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

区卫健委在承诺时限内进行现场勘察。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本结果不公开

办理结果:区卫健委在承诺时限内审批核发;

送达方式:到区卫健委窗口直接领取。


证照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