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注册:(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毕业证原件;(4)申请人实习鉴定册原件;(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6)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3张(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上的照片一致);(7)培训证明,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材料。
(二)变更注册:(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三)延续注册:(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四)注销注册:(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注销注册证明。
(五)重新注册:(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注销注册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或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后,对于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实施部门按照审核标准对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并联审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启动特殊环节的,依法进行辅助审查。 3.办结: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办结时间以许可结果送达办事大厅综合处出证窗口为准。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填写在线表单和上传电子化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 2.预审:受理人员通过后台系统接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预审,预审合格进入受理程序,预审结果实时反馈; 3.受理:审批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通过后台系统对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4.办结:受理完成后,审批人员审查提交的电子化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关键要素,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办结决定,对于不符合的,告知其陈述申辩听证权利,作出不予办理决定; 5.送达:办结完成后,通过电话或系统(申请人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个人中心可查看办件情况)的形式将结果反馈申请人,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可不同方式领取结果(网上下载打印、邮递收取、窗口领取等)。
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