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文化旅游局 县级
2020-09-27 2020-09-27
惠济区文化馆服务标准

一、总则

文化馆是以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基层群众文化辅导为主要职能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满足公民文化需求,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基层文化骨干、开展文化艺术教育培训、艺术创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服务。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

文化馆的舞蹈(综合)排练厅、多功能厅、展厅、宣传廊、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应免费向群众开放。

文化馆应当有醒目的馆名牌,有馆内分布图;免费项目、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

文化馆应当设立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保持畅通。

文化馆应当有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的演出设备、展览设备、培训设备等各类服务设备。

文化馆内各服务区域环境应当保持整洁美观,舒适干净。服务区域应当定期消毒,保持公共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文化馆为无烟区,禁烟标识明显。

三、开放时间

文化馆应当每天开放,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49小时,节假日期间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应正常开放。

文化馆应实行错时开放,错时开放时间不少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

文化馆若因故需临时闭馆或暂时关闭某些区域、暂停部分服务的,须向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后,提前一周向公众公告。遇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需临时闭馆,应及时告知公众。

四、服务内容

基本服务。文化馆应免费组织开展演出、展览、辅导等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下级文化馆(站)、文化馆分馆的群众文化业务工作,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开展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等服务。

流动服务。文化馆应通过组织社会群众文化活动、建立基层服务点、流动文化车等形式,定期下基层演出、展览和辅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将文化馆服务延伸到镇、村(社区)。

总分馆服务。文化馆应在政府主导、多级投入、集中分层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下,在镇村建设分馆,建立普遍均等的文化馆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互联互通,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总分馆服务,形成统一的机构标识,统一的业务规范,提升同一地区文化馆系统的整体形象和能力。

五、服务方式

志愿服务。规范志愿者管理,队伍有一定数量,实施上岗培训,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合法。

六、服务管理与监督

文化馆工作人员须着装整齐,举止端庄,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

文化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标识明显;各类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运行安全;举办各项活动要有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文化馆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对群众的意见或投诉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不断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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