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租赁场地)
实施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做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申请条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申请材料:
1、娱乐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关于《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4、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5、租赁合同
6、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联系电话:0371-63689307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收件 ;办理人: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材料齐全;办理结果:受理通知单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受理;办理结果:受理通知单;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审批科长;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符合法定条件;办理结果:审核意见;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首席代表;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符合法定条件;办理结果:行政许可决定书;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发证窗口;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登记;办理结果:办结;
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