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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发布,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十条: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 3.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0371-636396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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