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建筑业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发布,住建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1.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 3.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0371-636396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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