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行政处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2013年4月27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3号令)第二十四条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1.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
0371-6363965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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