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 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 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施,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 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后能立即改正的。 处罚标准: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后,未能立即改正的;或有施工工地未设置硬 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 措施的二项及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处 5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