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采取 “1+1+N”的审核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采取网上和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1. 网上受理。申请对象通过 “郑好办 APP·一件事专区· 住房保障一件事·我要申请公租房”网上自主办理。2. 窗口受理。申请对象可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 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1. 大数据共享信息实时比对审核。对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 享进行比对的,通过大数据系统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实时网上比 对。2. 人工比对审核。对于不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比对的, 由申请对象承诺申报并出具查询授权声明,拍照上传或窗口提交 相关信息,通过人工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 3.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