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严格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原则,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现将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完成情况
截至到12月9日,我区PM2.5浓度50μg/m3,同比下降12.3%;PM10浓度87μg/m3,同比下降18.7%。(本报告所使用2020年数据未经审核,仅供参考)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强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一是开展饮用水源地优化调整工作。根据市级要求,结合我区水源地实际情况,进行九五滩地下水和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优化调整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确保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二是开展黄河滩区整治工作。由一名专职副局长带队,抽调4名骨干人员组成环保黄河滩区整治工作组,对市领导组交办322个点位进行逐一核实,并对违法建筑物下发搬迁通知书。三是严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对河南省“绿盾2017-2019”焦点问题的6个点位及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列入“四类焦点问题”的12个点位进行逐一核查,切实巩固整改效果。协调有关部门更新“2017-2019年”行动郑州黄河湿地部分点位“最新整改进展”和“是否销号”。四是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起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起草《惠济区环保局关于配合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自验工作的函》,督促相关单位提交整治村庄的有关证明材料,进一步规范2020年惠济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起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市定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2)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工作。在郑州市市定尾气检测卡点及企业、市场园区停放地抽检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检测5288余辆,其中超标车辆113辆,已按市局要求进行报备移交处理。按照攻坚方案要求,结合市定工作部署,配合市定第三方团队开展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达标检查工作,累计检查销售企业50家,检查在售车型537台。二是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定工作要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巡检工作,累计巡检施工项目、企业60余家次;积极协调各镇(街道),配合市定第三方团队对辖区工地、企业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挂牌,截止目前,累计编码登记挂牌机械998辆。三是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积极对接企业,做好复工营业油气回收相关工作,对大桥石化、中石化、中石油、服务石化、中山石化等加油站点进行上门服务,开展业务指导同时进行油气回收巡检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巡检、服务加油站点、储油库100家次,同时,对辖区加油站点开展油气回收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加油站点29家。四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编制惠济区2020年臭氧污染天气分级分类管理清单(85家);郑州市下达VOC一企一策治理任务4家,正在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当中。五是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及一厂一策编制落实情况。按照国家环保部、省市攻坚办总体要求,配合郑州市编制全区工业企业重污染预警条件下,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企业减排清单,应急减排企业138家。六是积极参与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活动。组织协调全区八镇办及时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力量,突出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饮用水源地、生态水系河道附近等重点区域,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打击环境违法,消除环境隐患,结合12369环保热线、市长热线等群众投诉线索,建立常态化巡查、督查机制,继续完善“动态清零”台账。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做好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2020年惠济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实时动态更新。梳理汇总惠济区6块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管理现状统计表,其中4块已完成初步调查,并确定为未污染地块;剩余疑似污染地块实验化工厂厂区、郑州市惠济区中州五金厂生产厂区2地块正在依要求推进。二是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查工作,建立《惠济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并实时动态更新。2020年我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家(万常清环保能源),7月份超前完成隐患排查及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三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及《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普法宣传。先后张贴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3000余册,相关宣传品1000余份;并组织多场土壤防治法宣讲活动,向重点企业及群众宣传土壤污染防治知识。四是做好惠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镇办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建立惠济区黑臭水体名册台账,起草《农村黑臭水体惠济区环保局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总结》;及时登录“全国农村黑臭水体采集与监管平台”依要求上传惠济区黑臭水体相关信息;填报《惠济区黑臭水体排查统计表》《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按照郑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2020年共完成23个报告表项目审批,其中落实环评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告知承诺审批项目12个(主要为城市道路项目)。二是区域环境评估工作,根据郑州市32个核心板块区域评估工作要求,我区涉及“大运河文化片区”和“荥泽古城”两个核心板块,目前,荥泽古城片区已开展相关工作。
(5)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全局8个办理事项已实行网上办理,打通了网上办理渠道;在环评审批阶段为做到公开透明,在受理、拟审批、决定审批阶段依次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2020年发布环评相关信息65条,通过专网向市局传送环评文件23个。
(6)排污许可工作和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2020年,共完成58家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中重点管理1家,简化管理57家;指导企业完成排污登记133家,特殊情形企业数量108个,主要包括永久关闭数量105个,正在建设数量1个,线下企业数量1个,长期停产数量1个。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发证后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审批科分批次组织辖区2017年以来发证的75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的培训会,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等证后管理工作。
(7)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2020年以来,共审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6起,下达处罚决定书6件,共处罚金额56.5万元;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起,罚款40万元,已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要求,报区司法局进行备案;应诉案件1起,无重大行政执法违法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按照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局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因阶段性工作未完成继续保留有效4件,失效1件,环保局名义制发的文件0件。三是做好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通知第一批5家企业进行新一年度信息补录并审核;确定我区第二批参评单位11家,为企业注册分配账号,指导企业进行环境信息录入,并按照规定全面准确的核实、补录、归集和审核信息,对有环境违法的企业录入处罚信息。目前该项工作已进行到公示阶段。四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市局《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的通知》,及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通知我区各相关单位,定期组织筛查,建立案件办理台账,符合《郑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赔偿范围的案件,要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8)积极落实群众举报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各类投诉、转办件358件。其中,本级12369环保投诉70件,全部办理完成,上级12369转办件2件,已办结;有奖举报(包括上级转办)80件,全部办理完成;微信网络平台收到微信、网络、电话等投诉举报206件,已办结113件,不受理86件,正在办理7件。
(9)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行非现场检查方式,统筹安排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的企业,采用远程监控执法等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同时,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非主观故意违法或主动消除、减轻环境危害的,以帮扶整改为主。做好企业复产复工的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企业在复产复工的同时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
(10)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违法企业查处工作,加大环保执法和查处力度,确保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到位。一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完善“一企一档”等长效监管制度,分析影响惠济区环境质量的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制定年度环境监察计划和抽查方案,严格执行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二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采取夜查与日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进行突击检查。累计现场监督检查7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