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 县级
2020-01-02 2020-01-02
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严格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原则,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环境治理

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33家VOCs治理任务企业均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并通过现场核查,任务完成率为100%;5家企业低氮锅炉改造均已完成。编制全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136家。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136家,指导审核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我区在录117家企业进行自行监测信息上报工作,经排查停破产企业58家,不涉气企业16家,完成自行监测企业43家。在我区纳入城乡结合部联防联控区域的3个镇办建设标准空气站房,目前,均已完成数据联网工作。2019年以来,在老黄河桥交通安全执法站共检测机动车5283辆  其中4306辆检测合格,超标车辆657辆,320辆数据异常。重型柴油货车停放地尾气检测,累计抽检249辆,发现超标车辆3辆,已依法予以处罚。

按照全市要求,积极协调各镇(街道),协同省生态环境厅第三方团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挂牌、贴标工作,共登记挂牌1283台,其中,国三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612台,占比47.70%;国二标准636台,占比51.60%;国一标准9台,占比0.70%。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进行检测,共计抽检99个样品,全部合格。区环保局还协同各镇(街道)环保所对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进行日常监管,截至目前,辖区24家在营业加油全部能够按照要求落实油气回收工作。

2019年全年,优良天数162天,去年同期160天,同比增加2天;PM10浓度均值106微克/立方米,较本年度目标102微克每立方米高3.9%;PM2.5浓度均值59微克/立方米,较本年度目标56微克每立方米高3.8%;累计综合指数5.77,同期消减率1.7%。(本报告所使用浓度均值数据未经审核,仅供参考。)

二是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建立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巡防机制,防治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制定惠济区北郊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调查报告编制方案,已将北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调出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名录,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北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决定》(郑政﹝2019﹞18号)、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19﹞125号),为惠济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更强和更持久的动力。对我辖区枯河、魏河、索须河、贾鲁河、东风渠等河流建立水质量定期监测实施工作,每月、每季度需出具实时有效的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为进一步改善河流环境、提高河流质量提供可靠依据,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三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疑似污染地块工作。2019年我局按照省、市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相关地块进行排查,建立《2019年惠济区土壤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名单内共有疑似地块5块,并按要求向5块地块负责人下达了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现5块地块中,已有1块已完成调查工作,确定为未污染地块,4块地块正在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将我区疑似污染地块实时情况,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我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分局和区住建局进行信息共享,联动监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工作。建立了《2019年惠济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名单》,名单内共有3家企业,1家已按要求编制拆除方案,并依照方案拆除完毕。1家编制了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该企业已依照方案开展了监测工作。剩余1家正在进行方案编制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2019年以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郑州市环评审批权限,对于区级审批项目,通过现场勘验、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方式,共审批报告表项目17个。

二是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2019年以来,按照《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单位自主网上登记备案项目719个,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项目,企业在办理环评时可以实现“零跑腿”,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环评备案,这一举措极大缩短了办理周期,操作方便,便利了企业。

三是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共出具20个总量核定意见和初审意见,核定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2.8294 吨/年、氨氮0.34091吨/年、二氧化硫4.7152吨/年、氮氧化物0.0818 吨/年。

四是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年底前需核发企业初步统计共15家,市局正在审核中。同时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惠济区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企业底册共30家,其中26家因搬迁、停产或不在排污许可分类目录中,故不再核发,最终确定4家企业纳入本次核发范围,其中3家简化管理,1家登记管理。目前企业均已提交申请,并经市局审核通过。

五是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采取夜查与日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进行突击检查。累计现场监督检查8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做好“12369”环保热线、12369微信投诉、市长热线、上级转办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019全年,共收到各类投诉、转办件477件。除不在受理范围的举报,已全部办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4件,共处罚金104.20966万元;辐射安全事故零发生;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100%。

(三)以双提升为抓手,保证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作风服务双提升活动。印发了《中共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和《中共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组织各镇(街道)、辖区企业代表开展了送政策活动,现场发放《惠济区环保局“四问四标”双提升活动调查表》等问卷,为更好的改进作风、提升服务征求镇办、企业意见建议。同时组织开展了“四问四标”大讨论活动、在我区环保系统开展“双提升服务,我该怎么做”主题征文活动。同时,每月组织“企业服务日”活动,截止目前举办4次,现场答复企业提出问题14个,帮助企业及时解决了棘手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活动。围绕企业普遍存在的绿色发展意识不强、治污技术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开展系列帮扶服务,送理念、送技术等环保“义诊”。该活动开展以来,惠济区环保局通过筛选涉水、涉气、涉土重点企业,联系专家对辖区的河南恒泰纸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把脉号诊”,用服务引导企业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三是积极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区普查办通过对市下发的国家、省、市名录底册进行筛选、比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共计纳入清查201个,其中工业源163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家,入河(海)排污口9个,生活源锅炉16家。通过对清查结果进行比对、入户调查、空间信息采集、与国家电网、第四次经济普查、散乱污等名单进行对比,最终形成惠济区污染源普查对象数量383个名单,其中工业源182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3家、生活源重点区域生活源社区(行政村)79个、生活源行政村54个、生活源锅炉23台、生活源入河(海)排污口9个、移动源加油站23个、移动源储油库1个。

四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惠济区环保局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上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通过节约用电用水、严格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管理、从严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和出差管理,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节约增效规章制度,初步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

二、存在问题

(一)空气质量形势不容乐观。2019年全年优良天数162天,215天的目标任务没有完成。

(二)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高。一些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重利益轻环保甚至违法排污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环境监管能力比较薄弱,人员较少环境监管难以做到全覆盖。

(三)全民治污意识不强。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不强,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三、2020年的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把“散乱污”企业排查作为日常督查工作的首要内容,加强督查巡查,动态清零。二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在2019年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实时监管和深度治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进行检测。三是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做好卡点对过往货车进行尾气检测,以及辖区用车大户监管工作,对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依法实施处罚。四是油气回收工作。采取“双随机”方式,对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实施监管,发现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系统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举措

1.巩固稳定已有成果,建立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

饮用水水源地“划、立”及一级保护区整治工作已经完成,为防止已完成整治的环境问题死灰复燃,建立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对已完成整治的环境问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确保高标准整治到位。

2.深入推进保护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3.着力推进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建设水源保护区风险源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评估。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举措

1.持续做好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加强排查力度,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实时动态更新;督促开展初步调查,组织相关专家对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及时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信息共享工作,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及住建局做好联动监管。

2.加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监管。持续开展我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排查,动态更新名单;加强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年度土壤例行监测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对拟拆迁的重点监管企业,督促其制定重点监管企业拆除方案及应急预案。同时协调相关镇办对其拆除活动进行严格监管。

3.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工作。联合区商务局、安监局推动加油站积极开展地下油罐防渗演练活动;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防出现地下油罐渗漏现象。

(四)环保职能目标工作举措

1.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双随机”建设。全面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确保“双随机”制度有效执行。二是加大12369投诉、突发事件污染事故应急应对。高度关注群众反复投诉的热点、敏感点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梳理汇总环境违法案件,对应当适用四个配套办法办理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将新法赋予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

2.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简化环评审批程序,主动承担应由环保部门负担的技术评审相关费用,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优化审批服务、梳理办理指南和规范化流程,并谋划建立企业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3.推动排污许可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衔接。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分类、有序发放。

5.进一步提高危废及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放射性污染,确保辖区辐射事故零发生率。

6.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环保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是推进环保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教育培训,提升环保干部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源头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政风行风水平和环保系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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