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河南东方昊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郑州装配式部品智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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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东方昊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郑州装配式部品智造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大庙村中州大道与北四环交叉口东南角 | 河南东方昊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位于圈地范围西半辅,占地面积107611平方米,合161.42亩,二期位于圈地范围东半幅,占地面积92110平方米,合138.241亩。由于二期项目具体方案暂未设计且建设时间未定,因此,本次评价对象为“河南东方昊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郑州装配式部品智造项目一期建设内容”。 一期拟建设内容包括:1).UHPC(超高性能混凝土幕墙板)墙板生产线1条;2).ECP(轻质挤压水泥板)生产线1条;3).商品混凝土生产及销售;4).桁架楼承板生产线1条。 | 1、废气:各生产线粉料仓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汇入袋式除尘器进行二次收尘,达标排放;各生产线搅拌楼采用全密闭形式,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全密闭,皮带与搅拌机投料连接处采用全密闭衔接,各生产线搅拌机采用集气罩收尘通过布袋除尘器+ 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2限值要求(水泥制品生产)。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8m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焊接工序采用密闭车间内作业,固定工位+集气罩+除尘器+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砂石料堆存、投料及输送过程采用全密闭料仓+仓顶全覆盖喷雾洒水降尘(或采用雾森系统)+砂石料投料口设置三面围挡形成半封闭形式+投料过程雾炮局部降尘+皮带全密闭。 厂区内运输道路两侧设置雾森系统降尘,采用道路清扫车和洒水车并安排专人负责厂区内外道路的清扫和洒水保湿,厂区地面绿化硬化相结合,厂区出入口应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设备。 食堂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食堂废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活污水排放;搅拌机清洗废水及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全部用于厂区地面、道路等洒水降尘不外排,不会增加污染物向外环境排放量。 3、噪声: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