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发酵车间除臭工程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55950058、89952601
通讯地址:惠济区新城路27号,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发酵车间除臭工程改造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索须河南、京广铁路西、西三环北延长线东、开元路北 |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郑州春实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投资1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3660m2,本工程污泥好氧发酵车间除臭工程改造,主体工程包括:除臭系统、活性焦再生系统、再生废气处理等。
| 1、废气:污泥好氧发酵车间恶臭废气采用化学喷淋+火山岩除湿+活性焦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 4-93)表2标准要求。 再生废气采用烟气换热器+袋式除尘+碱法脱硫+催化氧化+SCR脱硝+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2、废水:本项目无生活污水排放;喷淋废水和脱硫废水直接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会增加污染物向外环境排放量。 3、噪声: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