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年3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5号)。 6.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郑人社办〔2020〕46号)。
1.个人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小微企业: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国家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期限最长为3年,地方财政贴息20万,一年一还,可持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企业担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300万,期限3年。
1.个人创业: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申请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可申请地方扶持的贴息贷款。 2.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小微企业新吸纳的人员应不在其他单位就业。
个人创业受理至公示环节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后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反馈评审结果。
惠济区新城路中段惠济区委党校426室
现场办理告知及电话通知
63639880

        1.个人创业: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5)反担保相关材料;(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2.小微企业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3)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4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材料等;(5)反担保相关材料;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县(市、区)人社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吸纳就业人员情况,审核通过后报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