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创业补贴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31号)。
1.在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 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 5 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2.在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郑州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31号)规定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大中专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24个月内,在郑州行政区领取《营业执照》初始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2.郑州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在郑州行政区领取《营业执照》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5年5月5日前的仍需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经营地镇办劳动保障所窗口受理、河南政务服务网网上受理。
网上公示。
63639880

  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工商营业执照;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在职员工工资支付凭证)

  7.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1.受理和初审

        申请人向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完成材料初审和办理要件网上提交。

        2.实地查验

        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3.审核公示

        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