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0-09-15
2020-09-15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通知》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共同做好稳就业工作。
1、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劳动者以及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2、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民营企业。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
5、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7、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8、各类劳动者和各类企业。
9、2021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0、西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份。
11、有关藏区和凉山州、怒江州、临夏州2021届高校毕业生。
12、以及甘肃东风场区高校毕业生、西藏应届中专毕业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