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对象:接收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国家和我省就业见习规定过的其他人员的就业见习单位。
2、补贴标准: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330元;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90元。
3、办理要件: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见习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仅在全省就业信息系统应用前提供);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4、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公示、资金拨付。
5、办理时限: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6、办理地点:惠济区新城路党校426室。
7、咨询电话:63639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