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秋季开学综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全区秋季开学工作综合督导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导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9月5日
二、督导范围:全区各中小学(园)和培训机构,包括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三、督导内容
主要督导内容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督导查看时重点依据文后附件):
1.开学准备情况。
2.学校学年工作计划及学期工作安排。
3.安全排查及整改情况。
4.招生及学生入学、返校情况。
5.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6.校园食品卫生工作。
7.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
8.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情况。
9.特殊师生心理疏导及帮扶工作情况。
四、督导安排
1.学校(园)进行自查。各学校(园)对照督导内容,逐条逐项开展全面排查落实,建立问题台账,注重整改,做到服务师生全面准备工作。
2.综合督导。区教育局组成专项督导组,入校进行实地督导,督导组由局班子成员及教学资源保障中心、教育科、后勤保障科、体卫艺科、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见附件1)。督导组依据督导清单(见附件2),对学校(园)进行全面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见附件3),并建立问题台账,且对存在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导,采用问题台账销号措施,确保督导效果,保证学校(园)良好开局。
3.接受监督。主动与市督导室督导组对接,接受随机抽查,其中至少包括1所幼儿园、1所义务教育学校、1所高中或中职学校、1所民办学校和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等。
五、其它要求
1.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各学校(园)及培训机构等,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确保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不留空当,并在9月3日前(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相关督导工作在9月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形成台账备查(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幼儿园负责人情况表见附件4)。
2.确保效果,突出工作落实。学校自查及督导组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细化责任,突出落实安排,采取逐项销号措施,不放过一个问题,确保排查和督导效果,确保零风险开学、开学零风险。
3.强化总结,及时报送材料。学校要对本轮排查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建立和报送台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督导组需对全区各中小学(园)督导情况、法制科对全区各民办学校(园)督导情况、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督导情况进行分类总结、跟踪督导整改,并于9月5日前,收集学校自查台账、整理对学校所发《整改通知单》、汇总问题清单(格式见附件5)、撰写督导报告等,经带队领导签字后及时报送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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