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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2022-12-27
2022年惠济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及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强化责任督学管理,推动随访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惠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责任督学在工作纪律、工作规范、材料搜集与报送、督导结果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区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区督导室将于每年年末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中旬。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优秀的责任督学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督学进行通报批评。责任督学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责任督学在本单位评先表优与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违规督导的,取消其责任督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附件:惠济区责任督学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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