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教育局 县级
2024-07-12 2024-07-12
2023年惠济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报告

惠济区一直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为抓手,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为突破口,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发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现将我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

(一)发放办法

惠济区根据省、市文件政策结并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发惠济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各学校偏远程度分别确定发放标准,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发放办法,并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表报人事和财政审批发放。

(二)发放范围

惠济区基本在北三环以外,由于历史和现实多种原因,农村人口占有较大比例,乡村学校仍保留相当规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批准,我区实施范围为:我区北四环(大河路)以北,花园路以东,北江山路(指连霍高速以北的江山路)以西范围内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划入范围内的学校共有25所。其中幼儿园5所,义务教育学校19所,乡村高中1所,涉及教职工1203人。

(三)发放情况

1、根据《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村委会所在地学校教职工每人每月发放700元,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教职工每人每月发放500元,在村委会所在地学校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900元,在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700元。按照规定,每半年发放一次。2023年共计发放乡村教师补助918.27万元。

(四)取得成效

乡村教师补助实施后,有力地保证了偏远学校的师资力量,促进我乡村教育的发展。

1、教师愿意扎根农村学校了。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存在留不住教师的现象,特别是边远村小、教学点,教师不愿去、去了留不住。农村教师艰苦补贴实施后,村级教师待遇高于乡镇,农村教师高于城区,农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增强,愿意到村小、教学点的教师多了。

2、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提高了。农村教师待遇提高后,年轻、优秀教师愿意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且能留下,农村教师基本需求能得到保证且相对稳定,教师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将不断优化,农村学校办学活力激发起来,教育均衡发展的内驱力将增强,教育教学质量将会稳步提高。

3、农村教师流失现象减少了。农村教师物质生活、文化生活都比较贫乏,造成教师心理不稳定,导致农村教师流失。通过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教师心理平衡了、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提高了,尤其是逐步消除了农村教师相对于城区教师的心理自卑感,增强了广大教师克服工作任务重、条件艰苦、生活清贫等困难的信心,多数教师开始愿意、乐意农村教育工作。只有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农村教育发展才真正有希望。

二、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难题

乡村教师补助政策实施开始,通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优化,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方案,乡村教师补贴发放工作稳步进行。但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区财政紧张,有时未能及时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我们也在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尽量保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时发放。

三、进一步做好实施工作的建议

区教育局会继续认真执行乡村教师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及时核算乡村教师补贴,督促补贴按时发放,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相关工作,将乡村教师补贴工作落实到位。

四、2024年的实施计划

2024年区教育局仍将贯彻落实乡村教师补助的相关政策,配合上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及时发放偏远地区教师补助,继续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补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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