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教育局 县级
2021-12-20 2022-01-10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市属事业各学校,市属各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1"303 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参训教师安全和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规模大、单位多、地域广,安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以对参训教师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培训承办单位对所承担项目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承办单位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培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培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专职班主任或辅导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管理落实,确保每项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各单位在组织培训时,要加强对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三、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加强参训教师安全教育。各参训教师选派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要求,认真选拔参训教师,加强培训纪律、安全等教育。所有参训教师要倍加珍惜培训机会, 严格遵守培训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树立遵规守纪的良好形象。承训单位要采取有效手段和措施,强化参训教师的安全教育, 提高参训教师的安全意识,使教师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增强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严格参训期间集中管理。要加强对参训教师的考勤管理,对未按时报到的教师要及时了解原因,对无故缺勤者通报批评,并将情况报送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请销假制度,集中培训期间严禁外出,如确需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严格培训考核管理,将参训教师在学习期间的综合表现作为培训考核评价、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凡组织参训教师从事大型集体活动的,必须严格主要负责人审批制度,切实制订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外出考察调研要遵循必须、有效、就近、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外出考察调研地点,不得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考察调研,要加强集中培训期间教师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教师个人出行和集体出行人身财产安全,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培训区域,严防盗窃、抢劫、斗殴等危及参训教师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治安案件发生。

(三)精心做好培训条件保障。承训单位要安排好集中参训教师的住宿和学习条件,尽量避免或减少在确定的住宿场所 之外住宿。参训教师住所要有利于培训教学,同时具备消防等 安全条件,不得使用危险建筑物作教学、住宿及就餐场所。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做好防鼠、消毒、灭蚊、灭蝇工作,防止流行传染病发生。加强对饮食卫生的管理,为参训教师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对食堂提供的饭菜质量,要从货源的采购、储存、加工制作、保鲜、出售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机构最新要求,大型活动举办按照“谁举办、谁负责” 原则,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属地责任,提前要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备,开展疫情防控风险评估;要按照《河南省恢复开展中小学教师线下培训活动期间新型冠状病 毒防控工作指南》(豫教疫防办"2020"49 号)有关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等的消毒工作和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根据郑州市或当地防疫部门公布的疫情情况,适时停止高、中风险地区开展和参加教师线下培训活动,确保教师线下培训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尽快完成安全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于 12 月 30 日前,对有关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特 别是对正在举办或将要举办的培训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查自纠,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予以整改,尽快完善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规定目标任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