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教育局 县级
2024-07-19 2024-07-19
2024年郑州市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 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报考普通高中的子女。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 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

4.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少数民族考生。

5.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符合要求的军人子女。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

6.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 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毕业生。

8.按照郑州市教育局、中共郑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教组〔2024〕5 号),符合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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