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教育局 县级
2025-05-28 2025-05-29
惠济区2025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5104)《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郑教2025147)以及《郑州市市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郑教202520)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一)坚持属地管理工作机制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区教育局落实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初中学校均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者考查学生、家长。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和预警制度,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片区范围。

(三)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学生就近入学时,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四)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所在区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五)规范报名信息采集。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等工作。健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深入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六)完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近入学总体要求,惠济区明确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区教育局在相邻片区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近入学。

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信息排查比对,摸清工作底数,建立“三本”台账,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6月48:00--6月523:59

2.现场报名:6月15--6月16

(二)报名方式

1.惠济小学毕业生报名

1线上跨区报名

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且父母在市内非毕业学校所在区有房产、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登录郑好办APP“教育一件事”,通过确认户籍、房产等信息,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跨区报名。

线上报名成功的不再参加集中报名,未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不成功或线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跨区报名毕业生,由惠济区教育局统一办理跨区报名手续。

2)线下集中报名

惠济区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小学集中报名,毕业生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25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提交毕业小学,毕业小学审查相关证件,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

具有惠济区常住户口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家长须向毕业学校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产权证等居住在惠济区且在本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向毕业学校提供惠济区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非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报名

1)线上报名

具有惠济区常住户口、且父母在惠济区有房产的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登录郑好办APP“教育一件事”,通过确认户籍、房产等信息,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线上报名成功的不再参加现场报名,未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不成功或线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具有惠济区常住户口或居住在惠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件(参照惠济小学毕业生报名所需证件,另外需要提交毕业小学盖章的学生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按规定时间到惠济区集中报名点:郑州市第二十中学(英才校区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就读。

(三)郑州外国语中学招生

郑州外国语中学是外国语特色学校,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同时,实施推荐生入学制度,接收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区教育局按照学生人数比例,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辖区内的公办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四)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惠济区招生,招收符合惠济区就近入学报名条件,且具有郑州市市区小学学籍或具有郑州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线上报名,小学毕业生(家长)可于6月16—6月17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自主选择一所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6月26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电脑派位实施全程录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公证部门现场公证。民办初中学校接收符合其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由惠济区教育局进行审查,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深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要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可上报至区教育局,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初中阶段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读尽读

(三)做好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各学校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健全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四、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

(一)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秋季学期不再新增大班额,坚决杜绝超大班额。

加强学籍管理校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三)强化信息公开。惠济区教育局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举报电话等,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

(四)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教育发展共同体、新优质学校创建、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工作要求

落实育人目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是一项教育活动,各学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课程意识、服务意识、分享意识,站在育人的层面精心设计和实施好入学课程要落实“双减”政策,树立科学的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区教育局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积极宣传引导。校要高度重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惠济区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完善应急预案,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强化监督问责区教育局将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附件:1.2025惠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2025年惠济区公办普通初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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