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5〕104号)《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郑教基函〔2025〕147号)以及《郑州市市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郑教基〔2025〕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入学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校就读。
二、实施办法
(一)报名时间
1.公办小学
线上报名:8月10日8:00—8月11日23:59
现场报名:8月22日—8月23日
2.民办小学
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2日
(二)入学年龄
依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惠济区东风路小学(含兴隆校区)、惠济区实验小学(含纪元校区)、惠济区艺术小学入学年龄确定为六周岁两个月(2019年6月30日前出生);其他学校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凡年满六周岁两个月(2019年6月30日前出生),具有惠济区常住户口、且父母在惠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持有惠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登陆郑好办APP“教育一件事”,通过确认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线上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现场报名。未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不成功或线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1)具有惠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居住地所在的报名点报名。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持惠济区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按照实际居住地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详见附件2)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民办小学报名
具有惠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或父母一方持有惠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报民办意愿且愿意承担民办学校费用的,请留意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小学进行现场报名。
(四)特殊群体入学
1.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深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做好其他特殊群体入学
各学校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健全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育人目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是一项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课程意识、服务意识、分享意识,站在育人的层面精心设计和实施好入学课程;要落实“双减”政策,树立科学的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小学入学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学校也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成立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引导,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善校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全面落实公民同招。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各民办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要求,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四)严格控制大班额。严格控制一年级的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确保全区一年级大班额零增量,坚决杜绝小学阶段超大班额。
(五)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信息排查比对,摸清工作底数,建立“三本”台账,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学校要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等工作。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深入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根据招生入学工作需要,如实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七)强化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25〕1号)文件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八)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附件:1.惠济区教育局2025年小学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惠济区教育局2025年公办小学入学报名点
3.惠济区教育局2025年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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