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学流程
因病不能正常在校就读的学生,时间周期较短的可以按照学校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如周期较长确实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的请家长参照如下流程办理休学手续。
1.因病休学学生,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住院清单等就诊住院凭证,递交所就读班级班主任,并同时提交书面休学申请;
2.学校核查落实情况,如情况属实,由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在学籍系统提交休学手续;
4.经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学校告知家长休学成功,原则上休学期限为1年。
二、复学流程
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限,经学校审核,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继续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复学。
学校对准予复学的学生,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就读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