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教育局 县级
2022-08-23 2022-08-23
惠济区2022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多元需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09号)和《郑州市市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郑教办〔2022〕27号)精神,结合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教育活动,各民办学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共同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二)坚持分级属地管理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管理的要求,遵循“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三)坚持计划指导

惠济区教育局依据各民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核定其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统一公布。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各民办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本区招生。

三、招生对象

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招收符合惠济区就近入学报名条件,且具有郑州市区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惠济区户籍在外就读、有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6月18日8:00至6月19日23:59。

(二)报名方法。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服务平台”(rxfw.zzedu.net.cn)进行报名。

(三)志愿选择。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范围,自主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四)信息查看。报名结束后,学生及其家长可在入学平台查看学生本人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

惠济区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五、招生方式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惠济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一)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实施全程录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1.成立工作机构。市教育局统筹指导电脑派位工作,负责委托开发建设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系统,制定派位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落实;惠济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刘博为组长的电脑派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2.公布派位学校。6月25日,惠济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

3.派位时间。电脑派位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

4.派位实施。电脑派位实行“三次随机,一次性录取”。即随机产生学生派位号,按派位号大小排列形成闭合链环;随机确定闭合链环录取方向;随机确定闭合链环上录取起始派位号,按照录取方向一次性录取,当场公证并展示派位录取结果。

5.结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由惠济区教育局于当日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公布,参加派位的初中学校也应于当日公布本校电脑派位结果,并通知派位录取的学生和家长。学生及其家长也可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电脑派位结果。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安排、招生纪律要求,办理“注册入学”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填报志愿学生入学;所空余学位,经惠济区教育局同意,可以继续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不得录取惠济区以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市区报名的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部毕业生或民办初中学校接收符合其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由惠济区教育局进行,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监督,审查情况向社会公布。直升生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的,在直升生中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六、录取与审批

6月5日,各民办初中学校完成免试直升生资格审核。

6月30日至7月1日,招生学校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7月2日至7月7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进行补录。

7月8日,各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全部结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善措施,认真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报惠济区教育局备案,确保2022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及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使其全面知晓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方式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三)严守招生纪律。各单位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接受全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民办初中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招生秩序。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年收费。

(四)强化监督问责。惠济区教育局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期间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71-55679390,设置群众信访接待室,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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