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基层政务公开
惠济区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0-09-03 2020-09-03
​惠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局直中小学、民办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多元需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郑州市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20〕6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惠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原则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教育活动,各民办学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管理的要求,遵循“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三)坚持计划指导原则

各民办初中学校应依据惠济区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公布。各校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民办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惠济区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制定并申报招生计划。原则上,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四、招生对象

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具有郑州市区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外就读、有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30日

(二)报名方法。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郑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rxfw.zzedu.net.cn)进行报名。

(三)志愿选择。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范围,自主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四)信息查看。报名结束后,学生及其家长可登陆“郑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学生本人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

惠济区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民办中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六、招生方式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一)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实施全程录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1.成立工作机构。市教育局统筹指导电脑派位工作,负责委托开发建设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系统,制定派位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落实;惠济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刘博为组长的电脑派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2.公布派位学校。7月5日,惠济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参加电脑派位的民办初中学校为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

3.派位时间。电脑派位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

4.派位实施。电脑派位实行“三次随机,一次性录取”。即随机产生学生派位号,按派位号大小排列形成闭合链环;随机确定闭合链环录取方向;随机确定闭合链环上录取起始派位号,按照录取方向一次性录取,当场公证并展示派位录取结果。

5.结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由惠济区教育局于当日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公布,各民办初中学校也应于当日公布本校电脑派位结果,并通知派位录取的学生和家长。学生及其家长也可登录郑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电脑派位结果。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安排、招生纪律要求,办理“注册入学”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填报志愿学生入学;所空余学位,经惠济区教育局同意,可以继续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不符合市区报名条件的学生。

七、录取与审批

7月19日至21日,招生学校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7月22日至26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进行补录。

7月27日,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经惠济区教育局审批后履行录取手续。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坚持学籍管理“谁录取,谁注册”。

7月28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全部结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善措施,认真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报惠济区教育局备案,确保2020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方式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三)严守招生纪律。各单位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接受全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民办初中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招生秩序。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年收费。

(四)强化监督问责。惠济区教育局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期间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71-61739521,设置群众信访接待室,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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